【緣起的序列與法則】

末學先以「印順導師」的「成佛之道」,來說明的緣起法則,如果有問題,請再提問!

【此有故彼有  此生故彼生,此無故彼無  此滅故彼滅】

根本佛教的「基本教義」,是以「此有故彼有  此生故彼生」的「十二支因果」,來論「緣起」的!「十二緣起」就是構成「有情生存」十二個條件「事實」,與「序列」! 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,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」,則是「緣起的法則」!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」,可解說為【緣此故彼起】!

「十二緣起」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」的「相生」、「流轉生死」,就是說;有情(人)的(苦,集),是依緣(關係,條件,原因)而才能存在、發生的,這是「四聖諦」的「苦諦、集諦」!

既然「依緣而有」;所以也可以從因緣的改變中,「此無故彼無  此滅故彼滅」的「還滅」,使他消解而達到解脫,這就是「四聖諦」的「滅諦、道諦」!這一正一反的兩大定律,說明了流轉與還滅的必然法則!所以也稱「緣起中道」!

由「有情」的「因果與生死」,都離不了這個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」的定律。進到了「事物」、「一切法」的「緣起」理性!

「緣起、還滅」,這還是以世間所認知的現象來說的,「無自性」、「空寂性」才是「緣起法」的「第一義」!

佛說「緣起」,因隨機不同,所以有不同的開示!

「集與苦」,就是緣起!

「三支」:「煩惱,業,苦」,從煩惱起業,由業感苦果,又依苦果而生起煩惱。

「五支」:「愛,取,有,生,老病死」!

「十支」:識,名色,六處,觸,受,愛,取,有,生,老病死。

「十二支」: 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處,六處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死。

最完備的是「十二支」,這也是佛教「緣起」的「典型」說明。

先說「十二緣起」:

一、「無明」:是知的迷謬錯亂(認識上的錯亂)!

二、「行」:行業,是業的別名是,與「愛」相應的,思心所發動的行為。愛是屬於情意的,是行為上的染著。

三、「識」:有識身,眾生自體!具有精神作用之身體,即身與心。就是當父精母血結合時,有識的剎那現起,因而結成有「心識作用」的新生命。

「上三支」,就是「無明」為父,「貪愛」為母,和合而有「流轉生死」的意思。「行」是與「愛」相應的,所以「無明,愛,識」,與「無明,行,識」是可以相通的!

四、「名色」:「名」是心理的,「色」是生理(物理)的。由於識的結生,身心就開始發展。我們的一切身心活動,是要依於「有取識」(唯識學中叫作阿陀那識)的攝取而存在!反之,也因為身心的活動,有取識才能存在,所以不但因識而有名色,也因名色而有識!「名色」是精血和合以後,還是肉團的階段!

五、「六處」:眼,耳,鼻,舌,身,意,這已到了形成人體形態的階段。到此是說明了身心的開展過程!

六、「觸」:一到出胎,從此六「根」開始了與六塵境界相觸,生起認識!根境、識三者,和合而有觸,也可說觸而和合三者。會有「合意」的(可意觸),或「不合意」的(不可意觸),或「非合意不合意」(俱非觸)的反應,而凡夫眾生的認識,是不離「無明蒙蔽」的『無明相應觸』。所以觸對境界後,就會依自我中心的執取,起種種的複雜心理,造種種的善惡行為!所以修學者,只要『守護根門』。在根境相觸時,有智慧的觀照,就稱為『明相應觸』,就能裂破十二緣起的連鎖。

七、「受」:「觸」的可意或不可意,當下就會有「受」。可意的,起「喜、樂受」;不可意的,起「苦、憂受;非可意不可意的,就起「捨受」。如有智慧而正念現前的,就不起執著,不為「情感」的苦樂所惑亂。

八、「愛」:沒有正念正知的,都是依「苦或樂」的「受」,生「起」「愛」著;愛著自我、境界。也會變成主動的愛戀生命與塵世。

以上是對境而引起內心的活動情況。觸是認識的,受是情感的,愛以下是意志的活動了。

九、「取」:這是從愛染生命與塵世,進而作思想的或行為的取著,造成世間一切苦難的結局。內心有了愛染,愛心的增強,就進展到「取」。取有四:執取自我,叫「我語取」。追求五欲,叫「欲取」。執取種種錯誤的見解,叫「見取」。執取種種無意義的戒條,苦行,叫「戒禁取」!

十、「有」:「愛」與「取」,正是依著「煩惱」而有的一切活動。因此煩惱的活動,就起「集」成「後有」的業種。這在十二支中,叫有支。有,是三有:欲有,色有,無色有,就是三界的生命自體。但這裏所說的,不是現實生命的存在(有),而是能起後世生命的業力,也可說是未來生命的潛在。

十一、「生」、十二、「老死」:有了「起後世生命的業力」,那麼現生死了以後,未來識又會結「生」。生了,就不能不「老」不「死」。

【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】:

「有」,是「存在」的意思。這【不是自有、永有】的存在,而是【生滅的存在】,所以又說「生」,「生」是「現起」的意思,徹底的說:【存在的就是現起的,現起的就是存在的】。「存在」和「現起」都是離不了「因緣」的。也是要依於因緣,才能存在、現起的。而因緣,也是存在的,現起的!他如不是存在的與現起的,就不能成為「果法」「存在」與「生起」的因緣了!因緣自身,既然是「存在、現起」的,那當然也要依於另一因緣。而另一因緣,當然也是「存在的與現起」的。

深刻觀察,盡世間的一切事事物物,盡一切眾生的生死死生,無非是成立於這樣的原理:【因(有)存在,所以果存在】,【因(生)現起所以果現起】!一切都是依於因緣的,也就是離不了因緣的,離了因緣是不能存在的。

依這『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』的定律而觀察起來,什麼都不是自有的,永有的,一切世間,一切生死,無論是前後的,同時的,都無非是展轉相關的,相依相待的存在。「展轉相關的,相依相待的存在,才能成為因果」。

所以,『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』的因果定律,就能正見因果的深義,而不是庸俗的因果觀!

依照這深刻的因果觀,來正觀一切,就能正確地了解:一切是「無常」,是「空無我」的。存在與生起的一切法,都是無常的!器界的成而壞,國家的興而亡,眾生的生而老死。如粗顯的說,是一(時)期無常:如器界的成壞,眾生的生死,似乎都經過一安定時期而後滅盡。但細微的說,是剎那無常:一切都是剎那剎那的生滅著,纔生即滅而不住的。

這一切的生滅無常,從因緣而有的,不能不依於因緣,緣無也就歸於無。是從因緣而生起的,當然也依緣而滅。依緣而存在與生起的一切,必然會是生滅無常。所以因緣所生的一切法,以眾生的自體來說,都是不永久的,不可靠的,末了總是歸於滅盡的。

說到空與無我,可以作多種不同的解說,現在且約無我來說。我,是主宰的意思。主是與他不相干,自己作主;宰是別的要由我來支配。總之,我是自由自在自主的。大家都覺得有我;一般宗教也都說眾生(或專約人類說)有一個我(有的叫做靈)。但我在那裏呢?是怎樣的呢?一般人沒有考慮過這些;到了宗教與哲學家手裏,經一番推究,這可問題多了,意見也紛歧了,但總之,覺得不能沒有常住不變的,自由自在的東西,作為眾生──人的生命主體。並且覺得,這個常住而自主的,也就是安樂的,這將來才好回到天國,或歸於解脫,去享受永恒的自由。

然在佛的正觀中,(像他們主張的)「我」是並不存在的。眾生,不是別的,只是五蘊呀,六處呀,六界呀;只是身心的因果現象──存在與生起。這一切是不息的流變,那裏有常住不變的我?是相依相待的存在,那裏有獨立的我?不常住,不獨存,這那裏有自主自由(樂)的我呢?無常無我的正觀,如佛所常說的:『色(等一切法)無常;無常即苦(不安隱,不自由);苦即非我;非我者亦非我所。如是觀者,名真實正觀』。這樣,器界也好,眾生也好,一一法也好,都「惟」是「世俗」的「假有」了。除去世俗的假有,什麼也不可得。什麼叫世俗?什麼叫假有呢?世俗,有浮虛不實的意思。經我們──一切眾生的虛妄分別心而發現的一切,覺得這是什麼,那是什麼;心裏覺得的那個,覺得就是稱之為什麼的。庸常所認識到的一切──體質,形態,作用,一切都是世俗的。世俗的,就是假有的。假有,不是說什麼都沒有,是「施設而有」的意思(也叫做假名),就是依因緣而存在而現起的。這雖然因果法則,歷然不亂,但這是假施設而有的。佛在阿含的《勝義空經》中說:是無常的,空無我的,『除(了)俗數法。俗數法者,謂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(十二支)……』。

所以,無常無我的一切因果法,佛稱之為世俗的假有。舉例來說吧!人是六根取境,引發六識的綜合活動。但是,如眼根能見色,因為能見色,所以確定有眼根。但到底什麼是眼根呢?其實『眼不實而生,生已盡滅』;也就是『眼生時無有來處,滅時無有去處』。因為眼根是緣起的有,緣起的生,你不能想像為有一真實的眼根,從那裏生出來。說到見色,也不是有一獨存體,能單獨負起見色的作用;見色也是要有種種關係才能成就的,所以也不能說有真實自體的眼根,能夠見色。這樣,眼根是纔生即滅的,你也不能想像為有一真實自體的眼根,滅到那裏去了。《勝義空經》的開示,夠明白了。所以,世間的一切──器界,眾生,一色一心,都是世俗假有,緣起的存在。這是無常、無我的,但在展轉相關,相依相待下,眾生是和合的,相續的存在,流轉不絕於生死大海。生死死生的相續不已,也就是輪迴不已,苦痛不已。

 

【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】

無常無我的生死,從煩惱起業,從業起苦果,又從苦果起惑業。這緣起的生死,因為是緣起法的緣故,所以是可以解脫的。佛在開示了緣起的生死流轉後,接著就開示生死的還滅:【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,謂無明滅故行滅,行滅故識滅……純大苦聚滅】。

緣起法是依於因緣而存在的,凡是依緣而存在與生起的,就不會是常恒不變的;存在的會歸於不存在,生起的終歸會盡滅。生死法,雖一向在即生即滅中,但由於煩惱業的不斷相續,滅而又生,所以苦果也就不斷地相續下去。如能淨治煩惱──無明、愛等不起了,那業力也就銷息,生死也就停止。如風雖是瞬息不住,可是風吹不息,水就掀起大波浪,一層層的起伏不斷;風一停,海就波平浪靜了。所以生死可以解脫,是因為生死是緣起的假名有。佛在《阿含經》中說:『不見一法可取(著)而無罪過者』。所以若取著實法而又說沒有,是錯誤的。真實有,是不可能成為沒有的;如說實有的成為沒有,那思想上就犯了很大的錯誤。佛說生死法是緣起、假有的,所以是不可取著的;本沒有一真實的生,也就不是有一實法滅去了。從這如幻的緣起法中,發見了生死解脫的可能性,也由此而到達生死解脫的境地。

一切法是緣起的假名──假法、假我,是如幻的,是無常、空、無我的。而無明──我癡、我見、我慢、我愛等一切煩惱,卻迷蒙了真相,把一切法──眾生,看作真實的;想像為有一永恒自在的我。一切從自我中心去活動,於是到處執著,造善惡業而流轉。如正觀緣起,通達是無常、無我的,那自我中心的妄執,失去了對象,煩惱也就不起了(煩惱也是緣起的生滅),生死也就解脫了。

佛說:『無常想者,能建立無我想。聖弟子住無我想,心離我慢,順得涅槃』。正觀緣起的無常無我,離煩惱而解脫生死,名為得般涅槃,涅槃到底是怎樣的呢?那是深而更深的。佛為阿難說「有為」與」無為法」,也就是「緣起」與「緣起」的「空寂性」,說是「義倍復甚深」。如說:『此甚深處,所謂緣起(有為)。倍復甚深難見,所謂一切取離,愛盡無欲,寂滅涅槃』。這所以大乘經中,每以大海譬生死緣起的深廣難測;而以最深的海底來形容最極甚深的法性。緣起是相對的假名,眾生為無明所蒙蔽,不見緣起的「本性空寂」,也就不知只是「無常無我」的業果延續。如真能正觀緣起,不取不著,斷盡煩惱,生死永息,那就體證到緣起法性的寂滅。正像風停,體現到波平浪靜一樣。

一般來說,聲聞弟子是漸次悟入的。從無常而通達無我,從通達無我,離我所見、我愛等而契入涅槃。但這是從正觀緣起而來的,緣起是與空寂相應相順的,如《阿含經》說:『如來所說修多羅,甚深明照,難見難覺,不可思量,微密決定明智所知:空相應隨順緣起法』。這是唯證方知的『甚深廣大,無量無數,永滅』。換言之,這是沒有邊際可說的;是超越假名的相對界,而不可以數量說的。也不可以想像為在此在彼的,如說:『於未來世永不復起,若至東方,南、西、北方,是則不然:甚深廣大,無量無數,永滅』。那不是沒有了嗎?不能說是有,也不可說是沒有的,如說:『離欲滅息沒已,有亦不應說,無亦不應說,有無亦不應說,非有非無亦不應說。……離諸虛偽,得般涅槃,此則佛說』。總之,這是超越了假名相對界(緣起),而契入絕對界,什麼也不可說,說著也不對。但這是從正觀緣起的空寂而悟入,也就是緣起法性的實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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