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四諦】
Q、事實上,真正的佛法,無論指的是教義或是修行方法,都是不出四諦,不知四諦,還談什麼觀照次第。
【他人駁】:
基礎佛法有三十七道品,另有六般若密、十二因緣,這三大類是比較常見的至於白骨觀、安般、青色觀、阿彌陀佛一十六觀...等等之無量法門就不說了。若有人說「真正的佛法...都不出四諦」,很顯然的他還不了解「佛法」二字的真正意義。佛法是解脫煩惱證正等正覺的方法,只要能從事、物上領悟到解脫的方式,無論他所領悟是常、無常的見解,皆是佛法。
【回應】:
「三十七道品,另有六般若密、十二因緣,至白骨觀、安般、青色觀、阿彌陀佛一十六觀等等無量法門」各有其「觀照次第」,皆是為「對治」和「解脫」或為「成就佛道」而有,應皆納歸於「四諦」中的「道諦」。
以「四諦」論,修無量法門是「出世因」,「解脫,或成就佛道」是「出世果」。未離末學的「綱目」說。「教義或是修行方法,都是不出四諦」,若解讀為「教義或是修行方法」(甚至「無量法門」)皆不離四諦「綱目」則無過失。「無論他所領悟是常、無常的見解,皆是佛法」。此論述,立論不足,太過籠統,似有欲左右逢源之感。顯然的還不了解「佛法」二字的真正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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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一位正等正覺的聖者 →悉達多,早已嚴格的定義所謂的「法」指的便是「緣起」,而不是論師口中的「宇宙萬事萬物」。
【他人駁】:
這種說法也算是一種論師的心態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所對境是色、身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。前五根對境須待意根參與,否則前五識不生。而了別外境的是意識的作用,若說無意識而能了別外境,那一定是如楞嚴經中類迦葉的聖人。而意根對法塵才產生意識,所以無法塵就無法分辨外境。因此,能令意識了知的事、物皆攝於法塵內。這也就是說,「法」是泛指一切的事、物及因此所生的感 受。即以雜阿念經三二一小經之定義也是此意。至於一切法平等性,請參閱大般涅槃經。
【回應】:
聖人了別外境,亦須意識,只是與「明」相應而稱「智」罷了,若「無意識而能了別外境」,此(意識)無,何能有(了別外境)之彼?依緣起法,「此有故彼有」論之。聖者依緣起法則徹證緣起法性,不離因緣法則。意根是觸對法塵,能「分辨外境」的是意識,法塵是被分辨的「外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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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他人駁】:
這位仁者,對於阿含佛經頗有研究,但應該更趣大乘了義經典才不致有「殆」的狀況產生。
【回應】:
這位仁者,應該先趣基礎佛法,才不致對大乘了義經典,有「殆」的狀況產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