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佛法的一貫性 】
Q: 因普意人兄所說的涵蓋面甚廣,末學雖有不同意之處,但一一作討論非是末學之能事。但就其一段文字作反問,以表末學之意。佛學名詞每多不勝數,其含義也多,若不知其「位置」,或於表面詞義作哲思,便可能有前後矛盾,或不得不要作「簡別」語,這便是「籠統」,不但不能作「抉擇」,而且使「觀修」及「行持」無有所依,又怎能拾級而上呢,與法義相應呢。
【回應】:
據末學了解,佛學往往是「一義多詞」,如般若、明、觀、智慧、法性…等等。雖在不同「位置」有不同的「名相」,實非有不同的「意涵」,否則如何融會貫通佛法而不前後矛頓?「簡別」更是在了解佛法意涵後,以「簡約的名相」來涵蓋整體意涵,例如空、法性、真、無生、…等等,知之則決無「籠統」可言。或許根機或入門有所不同,但佛法本是一貫的,學者應先找出佛法的一貫性,否則,不同學者的「抉擇」,「觀修」及「行持」的「結果」,豈非人人別有差異,又怎能說「佛佛道同」?又怎能說「三乘共坐解脫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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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:「見緣起即見法,見法即見佛」,是見「法」即見佛,或是見「法性」即見佛?若見法即見佛,則如兄前說,了知四念處便得見佛。若見法性即見佛,則此句何解。請問所「累積」的「功德」和「因緣」是否可滅?可滅則「三大阿僧祗劫之功德」也可當下全無。不可滅則聖者不去作地獄因,也因未是聖者時已積的地獄因緣,也得下地獄。
【回應】:
見緣起即見法,見法即見佛」此經文出自阿含經。『見緣起「法」即能見「法』性,見法性即能安住法性,如如不動是謂佛。』以「四念處」為例,由語言名相理解,「法性」、「法相」的概念與緣起法則的關係,再以身、受、心、法為對像,依「緣起法則」來體證一切「法相」的共通特性(法性),叫「見法」。見法性後,要能安住於法性,(不被一切法的「虛妄外相」迷惑),是「因」。初習者身、口、意三行,或不能時時安住法性,待數數成習,終能達不退轉,是謂「如如不動」,是果。此是大,小共通的「般若慧」本質,不同的只是根性、願力和對「般若慧」的理解角度相異而已。
二乘由無常入道,厭離世間,入「無願無作解脫門」,大乘依無我入道,不捨眾生,入「空解脫門」,一乘者由無生入道,不即不離行中道,入「無相解脫門」)。二乘者由此「般若慧」,能趨解脫。大乘者由此「般若慧」,能不畏世間生,能不為自已求安樂(急求解脫) ,但為眾生得離苦,行六度,以度人來自度,而完成佛道。
依緣起法的法則得知,一切法皆無固定不變的實在性,因為沒有實在性,所以能夠「累積」,「功德」,(兄所言的「抉擇」,「觀修」及「行持」就是在累積),也因為沒有實在性,當然可滅,「生是依因緣生,滅是依因緣滅」,也就是說,要「全無」,也得累積「全無」的因緣。至於累積何種因緣,端看學者自已如何決定。
前文不是說「因有緣集世間,有因有緣世間集,有因有緣滅世間,有因有緣世間滅」嗎? 「功德」,於「理」,是無實性,故能累積,於「事」,在「三大阿僧祗劫」「漸漸」累積一切功德,則是事修。地獄因緣亦是無自性,亦能生滅。聖者,努力累積成道功德都來不及了,怎還會去相續地獄因緣呢?而過去所積之地獄因緣,若「因緣成熟」,必定下地獄,與凡夫不同的是,聖者不但不懼業報,反能欣然接受果報,因為聖者知道,只要不再續積地獄因緣,現在所受的業報,受過即無,故有「菩薩畏因,眾生畏果」之語。阿含經云:「縱經千百劫,所作業不亡,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」
修學佛法,「理、事」須先「抉擇」清楚明瞭:
一、理是空理、法性,事是事相、外在的表相。能抉擇清楚明瞭才能悟入一切事相的「共通性」。
二、理是理論基礎的了解,事是實際操作的漸修。能抉擇清楚明瞭,才能依次第起修而不失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