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掌控欲】

會煩惱的是「人心」,「住」或「無住」說的也是「心」;佛法說「法相」是「幻」是為了「破心的執」,是要修行者由「幻」的「真相」而捨離「住心」!

而以「法相」自身來說;「因緣現象」的「幻」就是「法相」的「真相」,「四相」或「一切法」也都是如此;所以;問題不在「什麼相」而是「住」,而「捨離」也不是「捨離」「相」,而是捨離「住相的心」!

「住心」的產生;是依「實我」的「妄認」而來,「妄認」的就會產生「掌控」的「意欲」,「能掌控」或「無法掌控」就會產生「貪」或「瞋」的煩惱;而「妄認」的原因就是「無明」!

凡夫因為「無明為父、貪愛為母」所以流轉生死!「無明」是指不了解「世間因緣無實」「法性」的真相,「貪愛」是指;因為「無明」所以處處「住著」、「煩惱、造業」的「連鎖反應」!

只要「了解道理」就是「明」,所以「無明」好破;但因「無明」而有的「貪愛習氣」,是無始劫以來的「慣性」;所以「難纏、難捨」!

我們「討論」的就是在「處理」如何由「無明」而理「明」,這是「理悟」!而如果不能除「貪愛」;說再多「第一義諦」的「明」;也還是無法「解脫」的;所以某些法友會有「佛法雖高深,卻用不上的感覺」,那是「誤認」「理悟」即是「完整修行」的原因;卻不知「明」後的「除貪愛」才是「重點」,至於「理悟」後破除「貪愛習氣」的階段;那就是「自我負責、自我境界」的「修道」了!

以上所簡述的雖是「解脫道」的「理論和修法次第」,但大乘的「般若經」是依於「解脫道」的發揚和擴展,如果不了解「解脫道」的「根本理論和修法」,要作到「由身心無住」擴展到「於一切法無住」,那只會是「口頭佛法」!

「貪愛」表現是「自我的掌控欲」,以「法相境界」本身來說;這是「外加的干擾因緣」,而以「自我」來說;只要投入「外加干擾力量」,就會看不清「一切境界」的「本然實相」,所以;不能見「實相」的原因是無關「境界」的,而是「掌控欲」的「自我蒙蔽」!

因為我們平時觸對的「境界」太多;除非經過「長時間定慧的練習」,否則必然無法作到;於「一切觸對」時「捨離」「掌控欲」的狀態,所以先要找一個特定、單一的「對象」來練習養成「捨離掌控欲」的慣性,而最終目標是能運用於「一切觸對」時「捨離」!

「捨離掌控欲」不等於「應對」,應該說;我們在「應對」境界的同時,常會慣性的「誘發自我的掌控欲」,所以修行不是「壓制六根」的不去「應對境界」,更不是「棄離境界」;而是「應對境界」時如何「不會出現掌控欲」!「應對境界」後「投入因緣」的「反應」和「互動」也是如此!

我們不可能不「接觸境界」的,當我們與「境界」產生「互動」時;會不會產生「煩惱」、「造業」和「受苦」,都取決於「自我的掌控欲」,至於能不能「捨離」「掌控欲」,那就就要看「覺性功能」的「覺知力」和「提起正觀」的力量如何了!

「定」和「定慧」是有分別的;迷於「動亂境界」的是「凡夫」!「專注而不離所緣境界」是「定」!清楚明白「境界的動亂」而能「專注」「不隨境動心」的是「定慧」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劉奕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