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佛法的無住】
佛法的一切經論和各家理論、說法,尤其是「原始佛法」和「初期大乘」的「般若」,或許安立的「名詞」、「名相」不同,但不外乎以各種角度講述【能無住】的原理、【應無住】的修為,和【無住】的境界!
即使是「唯識、唯心」,也無法否定「無住」的必然性,而各家理論的最大差别;在「心識」、「主體」、「自性」、「能變」、「所造」、「能觀」是否也是「無得」、「無實」而「無住」!
「一切存在」的都只是「依此故彼」、「因緣現象」的「妄相」;是「遷流變化」而「因緣聚散」的,是「無常、無我」而「無實性」的「實相」,所以是「應無住」而「無所住」的!實際上,是「住也住不住」的!
奈何凡夫對於「無住」「無著」的,卻偏「處處住、著」,而「住、著」的結果就是「煩惱、造業」、「輪迴生死流轉不止」!
「我執」的「我」是指「實有、主體、單一、不變」的概念,而「執」的對象;「原始佛法」認為是「自我」的「身、心」,「大乘」則是擴大至「他人、境」等「存在的一切法」,簡言之;「執」的「對象」,就是「存在於時間、空間的一切」,但不管何者,凡夫對「現前生起」的「身、心」或「人、事、物」,往往會慣性的「執取」、「住著」,而不能覺知「所執取」的「無實性」而迷惑於「現前」的一切暫存現象!
佛法,就是讓學者能「理明」於「一切法無實、無得」的「真相」!只要是「存在的」,皆是依「此故彼」法則而「相續無常」,也依「此故彼」法則而有「因緣聚散」,若有實性,是絕然無法「依此故彼」而變化的,這「此故彼」法則,已突顯出「實性不可得」、「生非實生、滅非實滅」的「不生不滅」結論!
既然「實性」「不可得」,那又有什麼可「住」的呢?不管是「自性、無自性」、「空、有」、「世間、出世間」,「煩惱、菩提」、「說得出、說不出」等等一切的一切,如果是「無實」,又那來的「住」?所以聞「無常」即能「入道」,因「無常」、「五蘊無實」自然「無願造作」而趨向「無住」「解脫」!
如果是「有實」、「有無實」,「有住、有無住」,那到底是「有住還是無住」?界線又在何處?若真如此;「不定」、「有異」、「非一」的,豈能說是「不二」的「真理」?
學者或可從理上來解思,試問;「有住」和「無住」,這兩者說法,何者較能相近於「不執著」?再者;以究竟而言,終究「無住」也應「無住」而「法尚應捨」了,何況「有住」的「非法」!
「無住」是依「有住」說的,在修學過程中,對一切存在的,是「無所不住」「無住」的,而待修學至不再「有住」時,則「無住」亦是「無住」,而無所謂「不住、無住」,這「住、無住」的境界,所說的就是「妄心」與「真心」;是「離妄」「即真」,而「說真」「即妄」的!
【於一切、離一切】:「一切」是指「存在的妄相(法相)」,「離」;是說打破妄相實有的迷惑,而見一切法相「無常、無我、無生、無實」的共同特性】!
【離一切、即一切】:是說;因為無實性;所以能「依此故彼」而緣生一切法相!
既「實性」「無所得」而「無所住」,則「於相說能見空性、「於性說能緣生相」,所以「不否定性、相」;也「不住性、相」;故「不偏執性、相」的任一邊而「無所礙」!若有所偏執,「偏執相」即是「常見」,「偏執性」即是「斷見」!
對這「離一切」、「即一切」的兩邊,都是「說即不中」、「不否定」而「無住」的!這一切「說似複雜」的境界,都是由【掌握、建立「無得」、「無住」理路】,和【「提起」「無住正念」的實觀】修起!
「四念處」的「身、受、心、法」泛指「一切法」,而「因緣和合而不淨、無常故苦和無我」,說的結論也是「依他緣起」而「無實性」,所修的也是因「身、受、心、法」一切法皆「無實性」;「無礙存在」而「無住」!
「四諦聖」集諦的「因」就是「無明」而「住」!十二因緣的「無明」說的也是凡夫「住著起貪」的原因!而「無明」,說的就是「不了解無實性的道理」!
這因「實性不可得」而「無住」、「無礙」,就是「理」,問題是「理易懂」,學者要作到「無住」,就需要修待、培養能時時「提起」、「保持」、「相應」「無住正念」的「定心覺知」!否則;經論說得再多再好,也只是「學問」,是無關「解脫」的!
若無「定心覺知」,是無法提起「正念」的,而「定心覺知」也不單單只是「定心覺知」而已,能不能「相應無住正念」,這才是最為重要的,若只修「定心覺知」,這「定心覺知」,反會成為「住」的對象而不得解脫!
學者至「正念」究竟時,「無住」尚應捨了,何況住於「定心覺知」?所以「定心覺知」;是【為了「相應無住正念」而提起】,就像是為了「尋物而加強照明」一樣,而不是先「加強照明」後再來「尋物」,否則;請問「照明」要加強到什麼程度再來尋物?
換言之;【「無住正念」就是「定心覺知」的「所緣對象」】,也可以說;為了能夠保持「無住正念」,所以不得不需要「定心覺知」!
這雖是「定、慧」偏重的不同,但也潛藏著先「自度」還是先「度他」的分別,因為養成「重定」的習慣,是極容易「不理世事」而「獨善其身」的,更甚者,因「正見」不具足而迷著於「定樂」,這更是「不出世間」的!
當然;只要是「善法」,就都是修行的選項之一,但學者既然「受惠於四恩」,對世間的「四恩」,和依「報四恩」而來的「濟三塗」,就有「圓滿」的「義務與責任」了!不過;此文只能權作提醒而非批判,因為不管依根性的選擇為何,我們都應「隨喜功德」!
以實修來說;「觀息」是修「無住」的良方,「息」本身就是無常而遷流不止的,也確是因「空性」而能顯「無常變化」相」的,,而依「無常」【說「法空性」的目的,就是要體悟「實性不可得」而「修證」「無住」境界】!因「空性所以能無住」,因「無生、無實」而「無住」,就是「安住空性」;「不動心」而「不退轉」即「究竟涅槃」,而對於「有漏依身」,也不離「無住」,那又何來「有餘、無餘」的差別?
「無住」是個人的修為,而大乘的度他,卻是對他人「觀察、投入因緣」後的「無住」!「個人」的「捨」、「無住」修為,是向內、簡捷而直接的,而大乘的難,就是【要「捨我」而「向外」的「觀察他人的需要而投入所需因緣」,也要對「觀察、投入因緣」後的結果,「向內」的修學「無住」】!
若大乘學者沒有「打破自我」的「概念」,是作不到以「他人的需要」來「觀察、投入」「和合」所需的各種提昇「因緣」的,更別說在「過程」中和「結果」,修學保持「無我正念」,但這不是說要先「證入無我」後再來起觀他人因緣,是說「不參雜自我預設」的來觀他人的需求!
矛盾的是;若偏重修「自我無住」的,往往會因「無住」的慣性而不願『對他人「觀察、投入因緣」』,所以大乘學者應該用心於「有他則無我」的【以全意「觀察他人」,來達到「捨我」、「無住」】!
很多人表面上說的是修學「無住」或「佛法」,認為自己修成再來度人,此話看似有理;但實際上卻是把「自我利益」擺在前面,卻不知這種以「自我」為首要的「發心」,背後就是「我執」的凡夫心!而「我執」,就是「住著」!
而修「觀照他人」者,或許還在「進進退退」中,但至少已在修學「因為要觀察他人」,而不自覺「抽離自我」而「無住」,所以說;「觀察他人」的「無住」,不但無礙而有助於「自我無住」的修學!
理雖如此,要直入「捨我利他」,這對「凡夫的執性」而言,是難上加難的,所以初學者「作不到」是正常的,然而;千萬不要認為「自己作不到」的,「別人也一定作不到」,甚至毀謗、攻詰別人「利他」的「發心」,如若不然,像這種連得到「人、天身」的「五戒、十善」修為都不能具足了,要說「定、慧」的「無住」,就更「難遭遇」了!
我們存活於不斷行進、相續變化、因緣聚散的「時間、空間」中,「三業」也不曾斷卻「善、惡、無記、淨」的「造作因緣」,而「當下不間斷」的「三業造作」,卻都必有其「業果」!所以只要是有情,都是「時時」在「造業」的,若有差別,也只是造「那一種業」而已,而修學者,若能了知這「因果」的實相,除非「覺性不足」,否則;怎會「不重因地」、「不生醒覺」而「放逸三業」?
「定心覺知」、「提起正念」的「實際起觀」,對修學者而言,是需投入所有心力的,甚至是生生世世的生命能量,學者若只是把「佛理」,當作「學問」參研而終其一生,頂多只是多了些「論辯」的「佛學常識」而已!而這些「佛學常識」,在未來世,也只能從「識字」開始學起!但「實際觀修」因緣的「根深諦固」,卻能長養「法身慧命」而延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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