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因緣法的性、相】

【陳○○】

 從頭致尾説的"因緣法"也只是"集"或"空"而己~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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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「因緣」,就不是單一能成,即使是「集」或「空」,也是「因待」的依緣而變化!這是與「自性見」最大的不同!比如「四諦」,由苦知苦因「集」,由「道」證「寂滅」,這是「世出世間」「因果」的總綱說法,細分的還要說各自的「因待性」!

已知的「流轉」關鍵是「無明」、「貪愛」,而「還滅」則是先由「八正道」的「正見、正思」修正錯誤的認識作起,才能三業清淨,這也是不離因緣的,表面上看是「還滅」,但他還是依「緣起」「此修道故彼寂滅」的「此故彼」法則!

至於「空」也只是回到各法的本來「法性空寂」而已,不是另有一個「空寂」!雖「法相、法性不離」而「不異、即是」,但為理解「性、相」關係,不得不分別說!

以「空寂」來看,「法相」的變化,因為無實性,所以一切法「生」非實生,若是「實存」的,也不需再生,!「滅」也非實滅,實的也不會滅,所以稱「不生不滅」!

以「法相」來看,一切存在的,無非相續變化,而依眾緣和合,不是自己能生滅。依他緣起的,必是沒有實在不變自體!

由法相見法空性,法空性能緣生法相,因法性而不妄執法相,因法相而不偏執空寂,才是中道真義!

既然「無實性」,自性見也是妄執而不可得,所以般若經說「實無一法可得」!

   所以由「緣起」依他緣的「因待性」,和「此故彼」的「必然性」得見空性,修學者能依法起觀修;依他緣而有的,也必依他緣而滅,雖法相變化如幻,能安住法性而如如!

觀「五蘊」如是,萬法亦然,皆「性相一如」,雖觀「無常」能入「無願解脫門」,若止於此,則形同二乘,但觀「無我」而「空寂」,卻能創造、累積、成熟眾生因緣,二者雖是發心不同之各人選擇,然解脫之理非異,至於應發何心,端看修學者「上體佛意」為何!

謝謝指教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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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劉奕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