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「不思善惡」與「不落善惡」】
【巴奈○○】
「末學淺見,見性是自已自內證的事,當自已內心自證得[已不落於善惡功過得失等等對待分別心]正恁麼時,既已識得自本心見到自本性了也,若不知在自已內心上自證自見,而外求佛法,著有著空,那就等於緣木求魚.感恩!阿彌陀佛. 」
【回應】師兄慈悲!
末學淺見,提供師兄參考;
所謂「不思善、不思惡」,或「不落於善惡功過得失等等對待分別心」的「善惡」、「善惡功過得失等等對待分別心」,這些都是「思、不思」或「落、不落」的「結果」,重點是:
一、「思、不思」或「落、不落」已是「對待分別心」的兩邊,既然有「對待分別心」,又如何以「對待分別心」來消除「對待分別心」呢?如何以「不識自本心、自本性」之法,來「識自本心、自本性」?
二、因為「思不思」而有「落不落」的問題,而「思」是「正常人」的基本功能,少了「思」,也就失去「理性」、「思惟」的能力,而無論是「思」、「理性」、「思惟」都是能「提昇」、「淨化」成「智慧」的「成佛質素」!所以「思」不是問題所在,那如何「思」,才能「不落」?
三、產生「善惡功過得失等等對待分別心」的原因是什麼?
末學認為;「佛法」是不離「內觀自得」的,不管是「身、心、外境」的「觸對」、「感受」,還是「時、空」「存在的一切」,都是修學「內觀」的對象,這「一切對象」本身並無謂的「善惡、對待」,但卻能引發「自我主觀」來判定、執著「善惡、對待」,所以應修的是「排除我執、主觀」而安於「無我法性」,才能【不】以「主觀、我執」來【分別】「一切法相」的善惡,能「接受」「一切存在的法相」「有礙、對立」的現象,而沒有「有礙、對立」的「執著」!這就是「根、境、識」相應觸與「明」相應的修學!是先【有】「明、無明」的【分別】,才能【無】「無明」的【分別】而「無執」的修學!結果是;對於「存在的一切現象」,「清楚明白、接受(無痴)」而「不貪、不瞋」!
而且,修學佛法,必需由「一切法相」,才能見「法性」,所以正需向「外求」一切「法相」共同的「內具法性」,既然是「一切法相」,當然包括向「內、外求」!
能見「法性」的是「內觀」的「能觀」,但離開「外相」,即失去「所觀」的對象,雖然「能、所皆空寂性」而「能、所具泯」,但因「空性」而「起作用」的「能、所」,少了「所觀」的對象,而要直觀「能觀」的「法性」,這當然可以,但相對於「能觀」觀「所觀」而得見「法性」,再「反觀」「能觀」之「法性」的次第而言,是相當「困難」的!即使能如此,人的「根、識」是不斷接觸「所觀」的「一切境」的,若排除「所觀」的「直觀」「能觀」,極可能產生對「一切法」的「對立」、「逃避」、「厭惡」的心理,其結果是「不理世事」而「厭離世間」,「厭離心」是與「菩提心」大不同的,雖然度人出離正是「菩提心」,但「出離」是「超越、解脫世間、煩惱的束縳」,不是「厭離世間」,因為厭離也是「煩惱」之一!
「法相」是「有」,「法性」是「空」。於存在的「一切法相」見「空性」,而「空性」能緣生「一切法相」,知之,則「處處無非佛法」。於「有」見「空」,「空」能緣「有」,則「空有無礙」、「無滯無執」而「道斷、處滅」,知之,則「在在皆是般若」。
大乘者「無生法忍」,二乘者「斷惑證真」,是忍是證,雖是根性,然皆不離世間「法相」能得!若離世間「法相」而欲見「法性」者,如欲「離世間而求出世間法」,是真「炊沙作飯」也!感恩!吉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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