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簡物宮廟辦事項目與處理辦法】

壹、處理項目

 

一、【與冤親債主】

 

二、【祖先】

1、祖先與過往父母。

2、為在世父母消災添福德、與在世父母之冤親債主結善緣。

3、墮胎嬰靈:懺悔殺害生命之業,也應懺悔辜負神尊送子護胎神恩之業。

4、倒房: 拜為契父契母,請入並登錄於祖先牌位。

 

三、【無形眾生】:1、身邊之無形眾生。2、家中之無形眾生。

 

四、【靈體】:1、送靈2、會靈3、點靈。4、加持靈體。

 

五、【自身拜師拜契父契母】

 

六、【接令、旨】

1、接無形旨、令、寶物、靈丹

2、有形令旗:a、宮廟原有之令旗。b、自行繡製。

3、令牌、王令

4、供奉神像

5、請香火合爐

6、玉、道、佛、懿旨、無極旨

 

七、【其他】:車關、血光、破財,桃花、婚姻、婚期、生子、身體、吃藥、升格、過運、補運、添壽、通知家屬應注意之事,或應前來宮廟處理等等。

 

 貳、【請示功德處理項目】:

   一、一般處理項目

1、叩首懺悔。

2、放生次數。

3、佈施次數。

4、金紙份數 。

5、蓮花數目。

6、經咒次數。

7、佛寺立超渡牌位

 

二、功德因緣成熟之提昇方式

1、神尊指示可代拜師。

2神尊指示可收錄為護法。

3、 神尊指示帶往投胎。

4請神尊作主淨他自身,帶無形歸本位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劉奕壯 的頭像
    劉奕壯

    劉奕壯的部落格

    劉奕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